日前,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,根据《商务部等12部门关于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、《商务部办公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〈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指南〉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要求,在各地申报的基础上,经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,商务部等部门确定了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地区30个。
全国首批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名单
(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)